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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案代理

2016/10/5 11:10:29


第三、 以卫生监督意见书形式作出停止销售食品的做法值得商榷。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司制定的《卫生监督文书手册》规定,卫生监督意见书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预防性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情况,制作的对被监督单位或个人有指令性或指导性作用的文书。它的作用是 :(1) 表明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对人有轻微违法行为的态度,发出指令性意见令其改进 ;(2) 体现卫生行政部门在监督过程中的指导作用,提出指导性意见 , 帮助企业达到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卫生行政部门代表国家制作的,是法律法规在某案件中的具体化,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可见,卫生监督意见书并不同于行政处罚决定书,它不具有强制力,只是意见和建议。因此 , 我们认为 , 本案在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时,应在说明其违法行为和所违反的法律条款后 , 再注明依据的有关法律条款 , 最后提出"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 的监督意见,而不应笼统地提出立即停止销售食品的监督意见。

同时,卫生行政执法机关还对卫生执法提出了要求。第一、卫生监督员应具备较全面的法律知识。随着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日益提高,要求卫生监督员尽可能多掌握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业务知识,尽快提高自身素质,使卫生执法工作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只有这样才能在卫生执法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第二、在执法过程中要规范各个环节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日常的卫生执法工作中 ,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 , 与时俱进 , 使卫 生执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 树立一个良好的卫生执法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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