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案代理
编者按:这个案件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时认为没有碰擦痕迹,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我们律师认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不等于没有责任,为此建议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起诉,经过一审、二审的代理和审判,受害人最终获得应有的赔偿,我们在庭审中激烈的进行了辩论,这个案件过程及我对该案的观点都在案例故事中都有所呈现。
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在与小客车会车时人翻车倒,摔成九级伤残。事故车驾驶员说,看到老人摔倒,主动搀扶,没有感谢,反而将其告上法庭。交警查证后没有发现碰撞的痕迹,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保险公司说责任无法认定依照合同约定不予赔偿。这样一起会车时的事故变成了扑朔迷离,谁是谁非,还得从头说来。
老人途中遭意外
案件中的老人,1932年11月出生,原退休职工,住在某市市环城北路单位宿舍里。退休后,身体硬朗的樊老有个习惯,有时间经常骑自行车到女儿工作单位附近的人民广场去坐坐,和老人门聊天,娱乐娱乐。可是,人民广场在八一北街的南头,樊老要从宿舍出来,要从八一北街的北头骑自行车到南头,也得十来分钟。
2004年6月29日,又是一个晴朗的天,樊老吃过中饭,跟往常一样骑着一辆自行车到人民广场去。14时10分,樊老沿八一南街靠右往人民广场方向骑行,当樊老快到八一南街向西分叉的回溪街路口时,一辆红色的小客车从后面呼啸而来,并急速转向向西分叉的回溪街,迫使樊老无法直行,当即头晕眼花,人车倒地,复苏回来的樊老直呼救命。刹了车的小客车驶出了三、四十米后停了下来,从车里出来一个女驾驶员,扶起了樊老,对樊老说:“我没有碰到过你呀!”。这时,樊老怕她走掉,移动着摔伤的脚,困难的向前移动,终于看清了车牌号,并求驾驶员把他送医院去,并给家人打个电话,却都被拒绝了。等了十来分钟,樊老叫了路边的一个青年给他的女儿打了一个电话,女驾驶员还破口大骂:“你管什么闲事!”
后来了解这个驾驶员叫周女士,他的小客车挂靠出租车公司管理,并在某保险公司投了50 万元限额内的第三者责任险和补给免赔险。
电话打出去后,樊老送往了医院,经拍片检查为左股骨骨折。
同年8月2日,交警经过现场勘验和调查当事人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认为女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和樊老的自行车没有碰撞的痕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无法认定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