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不愿意提供免费咨询的理由
前次,我在微博、微信上发表了不免费解答法律咨询的看法,有不少网友对此私信提出了许多疑问,现将其疑问归纳并作统一解答,同时也借此机会对律师相关业务作个介绍。
答:目前多数律师都会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只有极少数的资深专业律师拒绝提供免费咨询。资深专业律师拒绝提供免费咨询的原因是:
1、工作繁忙。即使聘请了几位助理协助分担自己的工作量,但依然没有空闲的时间可以随时随地接受来自电话、微信、微博的咨询。
2、不希望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被突然打断。通常一名律师在起草法律意见书、审核证据材料、撰写上诉状等需要连贯思维的过程中,是特别不希望有临时上门或突然来电提出咨询要求的客户。
3、资深专业律师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有限,特别希望能将这有限的精力和时间服务于已经接受委托的当事人的案件当中,而绝非浪费在免费咨询上面。
4、没有见过案卷材料,不确定性因素太多,不敢轻易给出法律意见,越是资深就越谨慎,于是干脆不接受免费咨询。
答:1、对资深专业的律师来讲,从来都是律师选择当事人并且选择符合自己专业的案子,他们不是什么案子都会接受委托。
2、对资深律师来讲,自己的专业能力市场早就有了评定,异地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对此也会有一定的了解。
3、当事人对律师能力的衡量是个复杂的过程,并非仅仅是通过一次面谈或简单的电话交谈就能确定。
4、资深律师多数奉行这样一句话——喜欢电话咨询或免费咨询的当事人都不会是自己的客户。尽管此话听起来很伤人,但确实是实情。
答:资深律师的工作就两项:1、谈收费;2、办案子。
首先,收费在前,办案在后,只有在当事人付得起资深律师的律师费时,资深律师才会抽出时间来和当事人谈案子。
其次,收费标准对资深律师来讲是很好的调节杠杆,它可以将很大一部分不符合自己要求的当事人或案件通过律师费的门槛,排除在自己的关注之外,使自己能有更好的精力来集中办理当事人已托付的案件。最后,不同层次的收费标准可以形成不同的法律服务市场,使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选择符合自己承受能力的律师。
答:律师的法律服务由于每个人的专业不同、能力不同、资历不同,收费标准自然就会有很大的差异。
如果当事人经济非常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向政府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律师能够承办多数案件,其中也有很多资深律师加入。
如果当事人经济中等,那么也可以选择优秀的青年律师,他们也可以办理绝大多数案件,而且收费中等,完全能满足普通老百姓的需要,事实上多数当事人咨询的案件均为普通案件,不存在法律技术上之疑难,这类案件通常也都合适由当地律师承办的,完全没有必要请异地甚至全国有名的资深律师。
当然,如果当事人对律师费不敏感,连小案件也要请资深律师去处理,那这也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总之市场是多元化的,各种不同需求的当事人都可以在市场上或法律援助处找到适合代理自己案件的当事件,我们的原则是希望当事人不要错配资源。
答:我们建议当事人,不要过于执着著名律师或资深律师,多数案件不需要著名律师来处理。资深律师或著名律师可能在某个特别类别的案件有着与众不同的处理能力,但此能力未必对应当事人手上的案子。
因此,选择律师应符合就近原则,只要委托的律师有足够的能力与职业道德,就不必在意其资历和知名度。
答:我们希望的当事人是已经确定要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我们从不对当事人要不要提起诉讼的问题作出建议,我们认为要不要诉讼是不必征询律师的意见,正如去理发店时不要再问理发师“我要不要理发”一样,我们一向认为这是当事人自己在委托律师之前就应当已决定的事项,如果一个当事人连是否需要诉讼都尚在犹豫,我们是不会接受委托的。
所以,要不要诉讼的问题,我们通常都是交给当事人自己决定,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旦决定启动诉讼程序并向我们委托,那么如何进行诉讼或赢得诉讼就是我们考虑的范围,因为这涉及专业判断的问题,不是当事人可以解决的,也正因为当事人解决不了,才需要选择专业的律师来处理。
所以,我们接受委托的原则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已决定委托的当事人找到我们,询问我们是否愿意代理此案,如果案件属于我们代理范围,我们就会向当事人报价,如果当事人接受报价,我们就会快速签订委托合同,同时接受当事人提供的全部证据副本,并进入实体操作。
因此,我们和当事人之间,特别是异地当事人,很少会在委托之前具体讨论个案的细节,也不存在所谓的需要先免费详细咨询然后再决定委托律师的情况。
我们代理行政诉讼或医疗诉讼都涉及较深的专业知识,我们没有办法和当事人在电话中指出病历中某个用药或检验指标是有问题的,我们也不太愿意接受已经“深入”研究过自己案件的当事人,我们不想耗费时间需要跟当事人不断沟通法律问题或重复解释为什么他咨询的其他律师的意见不适用于本案,在专业问题上,我们希望我们的当事人是单纯的。
对异地委托的当事人,我们接受委托大部分是通过微信或QQ的方式达成委托协议,因为他们都是已决定要诉讼的当事人,所以不会有大量的事前法律咨询,我们知道他们选择我们是因为相信我们会尽心去达成他的诉讼目的,至于如何达成则是我们律师自己的事情,他们也会尊重我们律师的专业选择和操作策略。
在此,我们也向当事人保证,我们会很用心的办理他们所托付的案件,尽管我们不能保证一定获得胜诉,但在我们手上的案件,我们会努力办成经典。我们拿出来的法律文书,从来不会有流水作业的味道。
转自:法门评说 作者:梅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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